阅览室查阅须知

 阅 览 室 查 阅 须 知

1 、图书馆老馆和新馆的所有阅览室对所有读者实行押证查阅,概不外借。需要复印图书资料的读者,需办理临时借出手续,复印后及时归还。

2 、读者凭阅览证入室,并在读者登记本上登记,填写清楚各项。

3 、入室时,须正确使用代书板,查阅后,应将代书板交回工作台。

4 、请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地点,不得携带入室。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号,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和锁具。

5 、查阅后,请将图书放回书架原位,或指定地方。

6 、爱护书刊,不得遗失、撕毁、污损书刊,否则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
7 、保持室内安静,严禁抢占座位。注意清洁卫生,不得乱扔纸屑、果皮等废物,严禁吸烟。